中国的河长制
发布时间 :2022-05-30   撰文 任文伟
任文伟,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上海区域项目主任,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兼职教授。
如果你有机会畅游中国大大小小的河流湖泊,你会发现每条河流都有河长公示牌,这些公示牌不是河长们要宣誓自己的领地范围,而是面向社会展示河长制工作的宣传牌,这也是与社会公众沟通的联系牌,是各级河长履职的承诺牌,是河湖治理成效的展示牌。2018年底中国宣布全面实现建成河长制的目标,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河长”的称呼也承袭着中国历史上“治国先治水”的东方智慧。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属于“大河文明”。水对于中国文明而言,还有更为重要的含义,如美籍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在著名的《中国大历史》一书中指出:仅仅为了防治黄河的洪水,中国出现大一统的中央政权就不可避免。的确,中国的历史,自古就是一部治理河流、管理河流的历史。历朝历代负责河流管理的官位等级不尽相同,但其职责实现了“防洪—灌溉—漕运—治污”的变迁,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河流管理制度和理念,对中国当今河流治理以及河长制的提出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河流(湖泊)面临的挑战也远远超出古代的时候。用水之时面临着“生态、生产、生活”等用水之争,在管理上也面临“九龙治水难治水”的困局,不同涉水管理部门关心的重点不同,如农业部门关心渔业、林业部门关心湿地、交通部门关注航运......,一直存在着“环保不下河,水务不上岸”的困局。在此困局下,中国的水环境曾一度出现“北方有河皆枯、南方有水皆污”的境况。以江苏太湖流域为例,50年代湖水还可以洗菜淘米,70年代水质开始变坏,到了 2000年代则蓝藻开始频频爆发。而2007年最严重的无锡太湖蓝藻水华爆发事件,使得这种水危机的态势达到顶峰。正是这个危机使得人们认识到:污染在水里,根源却在岸上,归根到底是权责不清晰、考核不具体、奖惩不明确等管理问题。
也正是太湖的蓝藻危机催化出了“河长制”这一中国特色的河流管理制度。蓝藻暴发事件后,无锡市政府出台地方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由相关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64条所辖河段的“河长”,负责督办截污治污,并将河流断面水质的检测结果纳入政绩考核内容。2008年,江苏省决定在太湖流域推广“河长制”。全省15条主要入湖河流全面实行“双河长制”。每条河由省、市两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协调解决太湖和河道治理的重任,随后全国其他各地均开始效仿。2016年末,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长制”在全国推行,并在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从此中国各地河流湖泊都开始有自己管家了。河长制的实施,找到了打开困局的一把“金钥匙”,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河长再将任务责任层层分解到河段长,主要领导站到了河流防治责任的最前端,责任很明确,推责无弹性,追责无人替,履责变刚性,工作由虚变实。目前全国共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约20万名,如果再加上一些村级河长的话,这个数字将达到百万之多。为了提升这些河长们的治河能力,许多针对性的培训也迅速展开,如河海大学“河长制研究与培训中心”过去几年为2万名各级河(湖)长提供系统培训,大大推动了河(湖)长工作深化发展。随着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河湖面貌明显改观,生态系统逐步恢复。
河长制除了解决好部门间协调与决策问题之外,也鼓励建立了社会监督机制,确立一种政府和社会共治的水治理体系。现在除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外,也涌现了不少像 “企业河长”、 “媒体河长”等民间河长。如“南京莫愁环保协会”就是最早推动民间河长的环保组织之一,他们发起的民间河长们志愿担当巡查员,对所在区域内河湖进行巡护;当宣传员,带动周围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管护相关活动;当政府河长的参谋员,发挥熟悉环境和民情的优势,提出河湖管理保护合理化建议,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生态之基,生产之要和生活之需。只有政府、企业与社会各界都有了相同的认知,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在一个流域内所有利益相关方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共同保护和修复流域生态环境的美好愿景,河长制可能是流域综合管理在中国的最好的体现。
(本文作者系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上海区域项目主任,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