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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国防科技工业是军民融合的主战场

发布时间 :2017-08-05      作者 :策划 本刊编辑部 ;执行 本刊记者 杨云倩      

  经济安全需要军事安全作保障,军事安全需要经济安全作支撑。军民深度融合,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天宫对接、嫦娥探月、蛟龙深潜、北斗导航、高分观测、华龙开工、大运交付、航母入列、大数据频频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这些科技成就背后,都离不开一个关键词——军民融合。

  20171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设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由习近平任主任。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是中央层面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首次从顶层上为军民融合发展进行领导体制设计。

  什么是军民融合

  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治国理政新实践、新思想、新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发展和安全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复杂安全威胁、赢得国家战略优势的重大举措。

  20144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战略思想,明确了国家安全所涵盖的11个传统领域和4大新兴领域。这些安全领域,包括军事安全和民用领域安全,是一个有机整体。这些安全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经济安全需要军事安全作保障,军事安全需要经济安全作支撑。同时,有些新兴领域安全本身是军民一体的。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成为统筹国家安全与发展的重要途径。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按照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紧密相关性,统筹优化配置全社会各种要素资源,将有限社会资源转化为双向互动的生产力和战斗力,使之协调平衡发展,实现效益最大化。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推动力量。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能有效打破当前军民二元分离结构,更好凝聚国家整体力量,形成中央、地方、军队、企业、社会各方协同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性发展格局,这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可以有序释放军工军队的优势资产,与民间资本通过市场化有机结合。同时,实施军民融合战略还可以大幅降低武器装备成本,更多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效率、缩短装备研制周期、提高武器装备技术水平等。

  从军民结合到军民融合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脊梁,既属于国防建设的范畴,又属于经济建设的领域。最早提军民结合,就是针对军工领域的。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基本实现了由单一军品向军民结合的产业结构转变。

  从“两弹一星”以来,中国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的重大成就,都是军民统力协作的创新成果。在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国家高度重视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军工到民口各方面力量通力支持,全国一盘棋、开展大协作,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比如,今年4月下水的首艘国产航母,参研单位有500多家,其中中央企业27家、地方国企50家、民营企业312家,民营企业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防科技工业特别是载人航天、探月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力带动了相关领域的科技进步。国家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的不断加强,也支撑和促进了武器装备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科技创新根本在于人才,人才是第一资源,也正是几十万科技工作者和广大技能人才不懈创新、努力奋斗,才有国防科技工业的未来发展。

  总结这些成果和经验,有四方面启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始终坚持人才为本、始终坚持军民融合。只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决策,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同时,国防科技工业只有把发展立足点建立在自主创新上,不断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大力培育学术带头人、尖子人才,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中国探索实践军民融合的过程。只有坚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将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根植国家工业和科技基础、融入国民经济体系之中,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才能拥有更大的支撑力,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才能拥有更强的牵引力。

  从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目标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履行好“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项光荣职责,为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五年来,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力度加大,国防动员、军事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军队保障社会化初步实现了由生活保障向作战保障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领域延伸。特别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积极吸纳全社会优势资源,走上开放发展之路,市场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正在形成。

  2015年国防科工局和原总装备部联合公布的新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共设置11大类700多项,与2005年版许可目录相比减少约2/3;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持证民营企业由2012年初的490多家增长到1100多家。

  五年来,在协同创新方面,通过发挥军工集团、科研院所、高校、民口民营企业等军地优势科研力量,推动了载人航天、探月工程、高分专项等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在海洋、网络、空天等战略新兴领域,初步实现军民融合重点任务联合攻关;在基础科技领域,军地各方联合开展基础理论、材料工艺、制造技术等方面协同创新,在太赫兹、量子、激光等前沿技术领域取得了大量成果,一批瓶颈技术获得突破。一大批军工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国民经济稳增长、调结构提供了支撑。

  然而,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当前还面临一些困难,比如思想障碍和认识偏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健全,存在条块分割、军民二元分离等问题。此外,需求生成对接、军民协同创新、规划计划衔接、资源共建共享等运行机制还需更有效的制度设计,政策法规也亟待健全。

  针对这些困难,需要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战略规划、强化法制保障,才能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更好一些 更快一些

  2017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时强调,各有关方面一定要抓住机遇,开拓思路,在“统”字上下功夫,在“融”字上做文章,在“新”字上求突破,在“深”字上见实效,把军民融合搞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

  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总体思路是坚持战略和问题两个导向,把握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两大需求,强化改革与创新两大动力,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抓好法制和人才两大支撑,加快形成国防科技工业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具体来说,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加强军民协同创新、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融合政策措施、强化融合法制保障。

  加强军民协同创新,需建立健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协同创新机制,强化规划、计划、项目等方面统筹协调,完善从基础研究、设计开发到成果转化等创新链条,形成创新需求生成对接机制和创新任务联合攻关机制。大力推进创新基地建设,按照体系设计类、先进制造类和试验测试类的布局,分类开展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军民重大任务协同攻关,特别是面向国家重大军民融合项目、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战略前沿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开展协同创新。

  推进新一轮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需进一步打破军民界限,面向承担军品任务的单位,按“核心、重要、一般”对能力统一分类,一般能力主要通过市场配置资源,重要能力发挥政府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双重作用,核心能力由国家主导,形成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格局。积极稳妥推进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除划分为公益类的院所继续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外,其余全部转企。目前首批41家生产经营类军工科研院所开始实施转企,下一步将完善其余院所分类方案,稳妥推进。同时,开展军工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产权主体多元化,实现资本层面军民融合。

  完善融合政策措施,围绕军工开放、市场准入、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落地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开放共享,加强军民遥感、通信、导航等卫星资源的统筹规划、建设和使用,深化军民良性互动。优化完善“民参军”制度环境,动态发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进一步调整优化许可管理范围。推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联合审查机制,逐步实现“两证”融合。发挥军工优势,设立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打造一批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

  强化融合法制保障,着力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立法。协调各方力量,加快推动《原子能法》《航天法》出台,指导和规范行业发展。修订《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和《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放和减少政府对社会投资领域的审核,除战略能力外,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抓紧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

  军民融合,时不我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