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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保障外商投资权益

发布时间 :2019-03-09      作者 :卢茹彩/ 今日中国      

  3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做了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他指出,外商投资立法遵循和体现四个重要原则: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坚持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定位,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坚持内外资一致。

▲ 3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认为,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逆风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通过制定《外商投资法》,坚定地向世界表达了维护经济全球化的立场和决心,以实际行动鼓励跨境资本自由流动,支持贸易自由化。

为什么要出台?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吸引了大量的外资。截至2018年底,中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约96万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超过,2.1万亿美元。从一组对比数字能更直观地了解中国使用外资规模的巨变:1983年,中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9.2亿美元,到2018年,这一数字增长到1349.7亿美元,是1983年的147倍。

▲ 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签约仪式。

  不仅仅是外商投资金额的剧增,相较于改革开放初期,当前中国所面对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在改革开放初期为吸引外资颁布的三部外商投资企业法(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统称“外资三法”)已经难以适应中国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面临的新形势,以及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

  “《外商投资法》的出台非常必要。”张宇燕在接受采访时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外资特别是技术密集型的外资,将在长期内扮演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角色。因此,中国需要给外商一个非常良好的法制环境,这也是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非常重要的内容。“《外商投资法》在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将回应一些国际关切,比如政策透明度、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环境等。”

为什么是现在出台?

  20181223日,《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0191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接下来,该草案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有人据此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审议节奏太快,出台过程过于仓促。但事实是这样吗?

  实际上,经过多年内部修法研究,早在2015年初,商务部就以《外国投资法》(草案)的名义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由于在当时整合“外资三法”合并成一部外商投资法的条件并不成熟,直到20183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在介绍2018年立法项目时,该法才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新的《外商投资法》(草案)相对2015年的版本更加简明,贯彻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更加明确、彻底,体现了更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要求。

  通用电气(GE)全球高级副总裁段小缨对《参考消息》表示,GE有幸参与了该草案近几年来的讨论和征求意见过程。“草案明确规定中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在外资企业最关注的国民待遇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都有基于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的表述,包括外资企业可以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和政府采购。”段小缨说,一部统一的《外商投资法》代表着中国正向更深层次制度性开放迈出关键一步。

2018523日,在华晨宝马大东工厂,工人对生产完的汽车进行检测。

将回应外商哪些关切?

  正如上文段小缨所说,同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与内资企业一样享有融资便利,这些是目前来华投资企业反映较多的诉求,《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规定给他们吃了定心丸。通过立法保护准入后可以享有的公平待遇,将增强中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 

  此外,担心“强制技术转让”也是一些国家的投资者来中国投资时的顾虑。实际上,中国在入世议定书第七条中就明确表示,中国不以技术转让要求为前提批准外资准入。在后来中国与相关方签署的贸易协定中,中国也做出了相应承诺,并切实履行了这一承诺。此次在《外商投资法》(草案)中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将彻底扫除投资者顾虑。

  此外,从2013年开始在自贸区试点三年后,中国于2016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取消了外资企业设立与变更的审批制度,仅仅负面清单下的领域实施审批。外方担心在审批环节会被施压转让技术的压力不复存在,此次将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中确认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变更的商务审批与备案程序将取消。

▲ 中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取消了外资企业设立与变更的审批制度。

  除了投资促进、投资保护等,草案还对外商关注的优惠措施与政府承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关准入制度、外资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审查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权益。

中国走向制度型开放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显示,2018年全球各国获得的海外直接投资比上年减少19%。但同期中国吸引外资的规模却逆势增长。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创下历史新高,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69.8%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商学博士周学智对本刊表示,《外商投资法》的审议标志着中国已经向“制度型开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中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流行模式,体现出中国在吸引外资方面与国际模式接轨的意愿,也凸显了中国继续拓展开放宽度和推进开放深度的决心”。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欧洲所副所长姚铃在接受本刊采访时也表示,出台《外商投资法》,可以进一步展示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充分体现了中国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一贯立场和实际行动,也有利于外商增强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和长远规划。

▲ 上海自贸区的外高桥集装箱码头。

仍将坚定不移改善营商环境

  201810月底,世界银行发布了《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在全球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中,中国首次跻身前五十,位列第46位,成为营商环境改善最显著的10个经济体之一。

  2018年,中国连续出台了两个促进外商投资中国的文件,一是去年初出台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一个8月份出台的《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在一年内出台两个重要的政策性文件,这在历史上还是少有的”,共推出扩大开放、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招商引资一共40多条具体的政策措施。此外,中国在2015年和2017年先后两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外资准入的限制领域缩减了65%

  中国促进外商投资的举措也得到外资企业的正面反馈。2019226日,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19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62%的会员企业视中国为其近期全球投资计划的重中之重,50%的会员认为中国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向外国企业开放市场。 “中国积极的国内消费市场前景以及逐步改善的营商环境使中国继续成为全球投资的首选目的地。”中国美国商会主席夏尊恩在调查报告发布时表示。

▲ 图表来源:中国美国商会《2019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

  在关注《外商投资法》的内容的同时,外方也特别关注该草案通过后的实施细节。法国驻华大使黎想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一旦草案通过,如何实施、出现问题如何补救、行政申诉或诉诸法律如何操作等,都对外资企业极其重要。”中美商会在受邀为该法草案提出建议时,其会员企业同样反馈希望在执行层面尽快制定细则。

▲ 法国驻华大使黎想。

  “规范别人就是规范自己。确立以制度为保障的、以规则为基础的投资环境,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张宇燕说。

 

(文中张宇燕观点来自《人民画报》、《中国报道》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