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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新时代财经立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立法、长江保护法——聚焦“人大立法工作”记者会

发布时间 :2019-03-09      作者 :人民画报      

  39,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记者会现场。摄影 万全/人民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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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回答记者提问。摄影 万全/人民画报

  陈锡文: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主要出于三点考虑

  中国农村现在还有2亿多农民的家庭,承包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以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土地承包法的修正案,这次修改主要出于三点考虑:

  第一,农村改革已经40年了,农业农村情况、环境都发生了很多变化,特别是大家看到,城镇化的推进、工业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流动,外出务工经商,伴随着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规模经营的发展以及各种各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针对这样一些情况,对土地的流转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法律规范。

  第二,根据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中央对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权益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政策,比如,顺应农民要求保留土地的承包权、流转土地的经营权这样的意愿,中央提出了要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要让农民的承包权能够进一步更加落实。

  第三,这些年来,在土地承包方面各地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各地有自己的经验和创造,这些经验应该逐步上升为政策,如果再成熟的话再转化为法律,基于这几个原因,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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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日图回答记者提问。摄影 万全/人民画报

  乌日图:努力探索适应新时代财经立法工作要求的新机制和新举措

  第一,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上下工夫。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财经委从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宏观调控、推动经济转型、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产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比如为了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去年以来,财经委积极推动外商投资法的起草工作,加快草案的初步审议。大家都知道昨天下午已经提请大会审议了。同时积极推动出口管制法等一些促进对外开放的立法。在完善市场机制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财经委推动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审计法等法律的修改,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为了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财经委扎实推进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的起草工作。此外,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我们还将积极推动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改)、军民融合发展法、电信法等一批财经法律的立法工作。

  第二,发挥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探索完善立法工作的新机制。一是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和常委会的要求,财经委拟从今年开始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今年准备先选择五部法律,即铁路法、企业破产法、产品质量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招标投标法,采取自评估,第三方评估和委托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估工作。通过这样的试点,总结经验,逐步使评估工作成为立法程序的一个重要的环节,使评估的成果成为法律立改废释的重要依据。

  二是要完善立法的联系机制,实行台账管理,要完善提前介入,变被动了解为主动参与,加强与起草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及年度立法计划的财经立法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也就是要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区别不同的项目,按季、按月掌握立法工作的进程,及时了解在立法过程当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快立法工作,努力完成年度立法任务。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制定法律不仅仅是立法机构的事,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所以我们希望通过媒体更广泛地听取和了解社会各界对经济立法的意见和建议。感谢媒体朋友们对全国人大财经委工作的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注财经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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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臣回答记者提问。摄影 万全/人民画报

  刘俊臣:外商投资法草案突出的是促进、是保护

  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第一个春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表明中国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所以刚才讲到的“利好”这两个字,我觉得确是利好、重大利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制定了“外资三法”,对引进外资发挥了重要的保障、规范的作用,几十年过去了,当时的“外资三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为了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需要,非常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的新的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所以,制定外商投资法应该说是我们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构建新型的外资管理体制,统一内外资法律必然要求,这是一个大的立法背景。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资法取代“外资三法”,应该说可以预期,一定会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必将把中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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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安标回答记者提问。摄影 万全/人民画报

  许安标:立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实践需求 突出重点 区分轻重缓急

  到目前为止,现行有效法律总共271件,我国的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抓紧抓好具体工作的同时,对本届立法工作进行了统筹谋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规划提出了116件立法项目,其中需要新制定的是48件,修改68件。这里面有两类,一类是在本届任期内条件比较成熟、争取完成的是69件,二类是在本届内要抓紧工作、尽量争取提请审议的有47件。同时还安排了若干第三类项目,是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项目。这样一个立法任务的提出,主要是基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实践需求,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提出这样一个立法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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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立峰回答记者提问。摄影 万全/人民画报

  程立峰:将长江保护法纳入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并对制定长江保护法提出明确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将长江保护法列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并且纳入到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第一,开展调研,召开立法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我们赴重庆、湖北、上海、江苏、广东、青海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了上中下游等所有长江流域19个省份的区域座谈会,听取长江流域19个地方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19个省份的有关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以及专家、企业、企业家、基层执法人员各个方面对制定长江保护法的意见建议。同时,在北京也多次召开了立法的座谈会,听取国务院各个部门、各方面专家对长江保护法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第二,我们在任务、时间、组织责任上做到“四落实”,成立了由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和国务院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组成的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方案,这个工作方案明确了立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工作责任以及立法的时间表、路线图。我们已经召开了领导小组的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了长江保护法的工作方案。

  第三,组织开展法律草案的起草。我们已经成立了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参加法律草案起草工作专班,将在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开展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力争按期完成,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任务,落实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要求。

 

聚焦“人大立法工作”记者会【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