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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民法典(草案)》充分体现了对人和人的权利的关注

发布时间 :2020-05-26      作者 :王众一/特邀      

全国政协委员 上海市妇联副主席、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黄绮

  每一个国家的民法典都是这个国家民事方面的基本法典,一定是在这个国家政治和经济基础上编纂出的法律,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催生了中国的民法典。这部民法典草案,比较单行法律有了不少新的规定,亮点纷呈。

  《民法典(草案)》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民法典相比较,创新了独立的人格编,这是领先于世界的创举,可见中国对人格权的重视,也是草案对个人权利尊重与保护的一个亮点性体现。这既是民法典最重要的创新之一和最大亮点,也是中国民法典对世界民事立法做出的重要贡献。

  人格编中除了明确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姓名、名称、肖像、名誉、荣誉等权为人格权内容外,还明确了人的隐私权也属于人格权,甚至规定了死者的人格权也受法律保护。草案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医学和可言活动作出一般性规定,要求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非常值得称赞的是,草案人格权编还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明确要求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以防止和直指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的行为出现。这也弥补了中国性骚扰立法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