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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充分发挥新就业形态对‘保就业’的积极作用

发布时间 :2020-05-26      作者 :张雪/人民画报      

全国政协委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王一鸣

  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来源,保就业就是保民生。疫情冲击之下,餐饮、交通、住宿等服务业一度大面积停运,取而代之的线上零售、线上教育、视频会议、远程办公等新业态,新业态提供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催生出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大量新就业形态。这些互联网平台催生的新就业形态,因其就业容量大、进出门槛低、灵活性和兼职性强,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缓解了部分困难群体的就业压力,还帮助大量低收入家庭稳住了生计。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应充分发挥新就业形态的积极作用,鼓励新就业形态的良性发展,这也迫切要求国家加快调整和完善现有政策,解决其劳动法律法规不匹配、就业支持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全覆盖等问题,从法律上为保障这些新型就业形态从业者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