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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仲裁护航国际商贸

聚焦RCEP及东盟国际仲裁高峰论坛

2022-10-25      

撰文/本刊记者 金萱
  2022年8月16日,RCEP及东盟国际仲裁高峰论坛在广西南宁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这不仅是第19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框架下的首场活动,也是自RCEP生效以来中国首场以RCEP为主题的大型仲裁论坛。论坛以“同享机遇 共创繁荣——RCEP背景下中国—东盟国际仲裁的革新与发展”为主题,围绕各国如何开展务实合作展开交流,旨在共同推进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多元化建设,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高质量实施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软连接需求凸显

  30余年来,中国与东盟经贸往来日趋活跃,目前已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最成功和最具活力的典范。随着双方企业国际化布局趋势加强,法律服务需求也不断增长。除了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硬连通外,各方对规则标准制度等软连通的需求日益凸现。

  在本次RCEP及东盟国际仲裁高峰论坛上,与会人士对此也进行了各自解读。中国贸促会副会长柯良栋指出,中国与东盟各国要加强制度协调、实现规则联通,构建稳定公平透明非歧视的规则和制度框架,充分释放RCEP互联互通的积极效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钱学明表示,要深化国际仲裁合作,推动区域友好合作走深走实,努力为国际经贸往来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积极推动商事法律、国际仲裁等专业方面对接合作,帮助区域企业尽享RCEP的红利。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竑表示,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面向东盟的重要窗口,南宁将抢抓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机遇,为中国企业走向RCEP成员国市场和RCEP成员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商务、法务、关务、金融等专业化服务。

  作为本次论坛的重要成果之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东盟庭审中心(以下简称庭审中心)正式揭牌。该中心落户南宁,将打造面向RCEP成员国尤其是东盟国家的区域仲裁基地。“东盟庭审中心作为贸仲委在广西的又一重要布局,旨在为东盟各国当事人就近提供仲裁法律服务,高效解决矛盾纠纷,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透露。


新机遇与新挑战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大市场的加快推进,依法妥善化解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商事争端、平等保护区域成员国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已成为RCEP各成员国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张树明表示,RCEP的争端解决机制充分考虑到了亚洲地区的特性,如鼓励缔约国间的合作磋商,构建专家组“一裁终局”模式,允许组织方通过“岔路口条款”解决争端,还规定了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这些都充分体现了RCEP作为多边贸易协议的高效性、透明性和包容性。

  RCEP生效有力地促进成员国之间货物、服务、资本、企业、人员的流动,以及经贸投资的加速发展。在带来一系列新机遇的同时,也会对法律服务,尤其是争议解决服务提出新的需求和挑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首席执行官林美恩介绍,国际商事仲裁已成为跨境商业合同纠纷的主要方式。国际商事仲裁以及机构仲裁的这些特征可以使RCEP充分发挥它的经济潜力,通过迅速降低法律风险,让商业方确信其权利和义务。

  中国建筑战略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前总法律顾问秦玉秀从企业的角度分享了在RCEP背景下的纠纷解决。她指出,近3年中资企业在东盟十国的营业额始终保持在300—400亿美元的水平,RCEP的签署对于承包商来说是利好。比如货物贸易零关税的承诺,有利于对外扩大承包和降低成本;从服务贸易来说,房建、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开放将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经济技术合作、技术援助也会给承包企业带来更多的机会。

  企业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和进行仲裁纠纷解决?对此,秦玉秀建议,“走出去”企业要高度重视合规的管理,把合规体系嵌入到企业的经营当中避免不合规的行为;加强政治风险在合同中的控制,对国别进行选择的同时要提高对风险细化管理的能力。如保障合同的履行并帮助合同各方共同应对风险。要特别注重跟廉洁有关的合同条款和管理措施,做好全流程的廉洁管理制度、指南、手册,以及避免发生个别问题引发系统性的风险。此外,由于RCEP涉及的国别法律体系差异性多于共性,因此在区域进行经营的企业要多尝试仲裁、调解等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仲裁机构,做好提前布局。


商事仲裁成主流

  商事仲裁具有高效、保密、低成本、尊重商事主体意思自治以及全球执行力强等优势,已经成为解决国际商事争端的重要方式。目前中国已同171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大部分国家都选择通过仲裁解决国际商事争端。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卢上需介绍,近年来广西法院紧紧围绕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促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方面积累了有效经验:公正高效审查司法审查;推动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机制;积极构建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加强司法与仲裁的国际交流合作。他表示,下一步广西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司法工作机制,充分支持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包括积极促进诉讼与仲裁、调解融合,促进仲裁在“一带一路”国际商贸投资及海商海事纠纷解决中发挥作用。支持提升仲裁机构服务能力水平,积极与仲裁机构探索相关法律适用和案例研究,参与打造广西面向RCEP成员国尤其是东盟国家的国际化区域仲裁中心等。

  印度尼西亚独立调解员和仲裁员协会主席托尼·布迪贾加表示,尽管印度尼西亚还没有成为RCEP成员国,但其国内希望能尽快通过和核准RCEP,这有助于为各方增加更多合作机会,有利于推动企业的进出口和地区供应链发展,“我们应该制订有效的行动计划推动RCEP的核准,我们会让企业进一步发展,能够赶上RCEP带来的新机遇。”

  中国贸促会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秘书长、海南仲裁中心秘书长王文英指出,RCEP带来的活跃贸易和投资活动必将极大增加商事主体和投资主体争议解决的需求,进一步推动仲裁事业的发展。她认为,RCEP成员国的法律体系多元、复杂,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交织。从宏观层面上看,可建立区域商事争议解决合作机制,成员国之间进行紧密、常态化的经验交流,条件成熟时可设立RCEP商事仲裁平台。从技术上看,建议RCEP商事主体在涉及争议解决条款时应该考虑各国法律制度和自身争议解决的需求,以及调解、仲裁和诉讼的特点,选择最适合的方案。比如,调解的成本低,有利于维系成员关系;也可以考虑把调解和仲裁相结合,以调解的结果赋予仲裁执行力。这种模式在“以和为贵”的国家拥有更肥沃的土壤,成本更低的网上争议也符合当前数字经济时代特色和疫情下的争议解决方式,但未来网上争议解决平台将成为中小企业乐于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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