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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执着于追索流失文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关乎国本、国运。”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承载民族基因、赓续历史文脉。因此,追索流失文物既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修复历史记忆的必然要求,也是捍卫文化主权、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而国宝文物的回家之旅,见证国家强盛、民族复兴,也映照着中国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上的不懈努力。
岁月赓续 持之以恒的国宝追索之路
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由于战争抢劫、走私等原因,大量中国文物长期流散海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海外公私机构收藏的中国背景文物总量约1500万件,其中约150万件属于非法流失。内忧外患、国力衰微的苦难岁月里,承载千年文脉的国宝被迫流落他乡,但让流失文物回家的行动,始终与国家发展同向同行。

2019年9月20日,北京东城,中国国家博物馆“回归之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流失文物回归成果展”现场,观众在展厅内驻足凝视文物。 视觉中国 供图
新中国成立伊始,尽管国力维艰、百废待兴,党和政府仍将遏制文物流失、抢救重要国宝摆上重要议程,建章立制,开启了流失文物回归返还的恢弘篇章。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文物保护法令。严格的文物出口限制,行之有效的文物进出境审查机制,迅速扭转了鸦片战争以来珍贵文物大量流失的局面。在周恩来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指挥下,“香港秘密收购文物小组”为人民“追”宝,成功抢救大批珍贵文物,如《中秋帖》《伯远帖》《潇湘图》《五牛图》《祥龙石图》《韩熙载夜宴图》。与此同时,归国游子、海外华人也积极搜求海外遗珍并慷慨捐献。新中国对文化遗产的重视,赢得了苏联、民主德国等国家的尊重,《永乐大典》、义和团旗帜等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外国政府最早返还的重要文物。
改革开放后,中国文物事业逐步走向法制化、专业化,也实现了与全球化、国际化的融合接轨。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行。1989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97年,中国加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依靠国内立法的基础支撑和国际公约的合作框架,中国逐步探索形成了外交谈判、执法合作、民事诉讼等流失文物追索返还有效途径。同时,越来越多的流失文物通过海外华人华侨、国际友好人士捐赠回归祖国。在此期间,中国实现了多项追索突破:第一次通过国际司法诉讼追索走私文物,第一次叫停海外市场流失文物拍卖,第一次促使外国博物馆退藏返还被盗文物……随着一次次的追索返还实践推进,流失文物回归渐成趋势。

2024年12月15日,湖南长沙,湖南博物院(今湖南省博物馆)“湖南人—三湘历史文化陈列”中的商代文物“皿而全”铜方罍。皿方罍是迄今所见最高大的方形罍,其器身自1919年于湖南桃源出土后,流失海外近百年,2014年被洽购回国,得以盖身合一。 摄影 陈建/人民画报
时代新章 文化强国的使命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取得重大成就。国家文物局成立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办公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中国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机制;从2014年的《敦煌宣言》、2021年的《天龙山倡议》到2024年的《青岛建议书》,从与27国的双边协谈到参与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中国政府深度参与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国际治理,推动相关国际合作,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制定。
在国际公约框架下,中国政府与20余个国家就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签署双边协议,建立合作机制,与美、意等国政府间追索返还实践逐步深入。中国主导制定反映文物流失国诉求的《敦煌宣言》,坚持呼吁历史流失文物应回归原属国,为完善文物返还国际秩序贡献中国方案。近年来,圆明园虎鎣、秦公金饰片、皿方罍器身、曾伯克父青铜组器、圆明园石柱、丰邢叔簋、长沙子弹库帛书等一大批珍贵文物,自欧洲、北美、日本等地重回祖国。2025年,中国首次当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缔约国大会主席国,为流失文物追索返还赢得了更加广阔的国际空间。
截至2024年4月中旬,通过执法合作、司法诉讼、协商捐赠、抢救征集等方式,中国已成功促成超过300批次15万件流失海外中国文物回归。党的十八大以来,至2025年5月20日,有59批次2310件(套)流失海外中国文物艺术品回归祖国。
文物回家的脚步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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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安徽省庐江县汤池镇的“老和尚包”,海拔583米,是合肥境内第二高峰。其山形神似一位胖大僧人披衣盘坐、微垂首沉思,老和尚包之名因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