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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明:走在“一带一路”上的中医药

2017-06-21      文/ 张劲文(人民画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于文明

 

  古丝绸之路不仅是一条商贸之路,更是一条连通中西方的文明交流之路。驼背上与船舱内,不单承载着丝绸、瓷器、茶叶等中国知名的产品,也让中医药在沿线国家落地生根。近年来,随着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的转变,中医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中的疗效和作用日益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接受。2017年1月1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日内瓦访问了世界卫生组织,并与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一同出席了针灸铜人雕塑的赠送仪式,令针灸等中医药元素再度引起了世人的关注。从古代的“神农尝百草”“望闻问切”和《伤寒杂病论》《本草纲目》,到近年来针灸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而获得诺贝尔医学奖,66种中药饮片进入欧洲药典……针灸、推拿、药草、气功传出了国门,造福了人类健康。

  乘势前行,走出国门的 中医药

  目前,中医药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力。据2016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显示,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各类中医药从业人员大约30万,中医医疗(含针灸)机构达8万多家。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实施,为中医药“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契机。2015年3月28日,《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发布。在其中的“民心相通”部分,提出了“扩大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这标志着中医药国际化被纳入了国家顶层规划,告别“散兵游勇”的局面,实现了抱团取暖、集中突围。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机遇下,传统医学成为各方合作的新领域,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市场空间巨大。仅2013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药类商品进出口总额近20.8亿美元,占中国中药类商品进出口额的50%以上,到了2015年,中药类商品仅出口额便达到了37.7亿美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系统梳理了中国近年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中医药方面的合作成就。他指出,在“一带一路”沿线建设中医药中心,可谓是中医药“走出去”的一大亮点。

  2015年6月16日,在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上,捷克总理博胡斯拉夫·索博特卡提出愿与中方加强中医药的合作,建立中医药中心。次日,捷克赫拉德茨一克拉洛韦大学医院的中医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虽然中国与捷克在中医药领域的合作由来已久,但此次合作在于文明看来有着特殊的意义。“之前我们的合作都不是官方的,大多是在唐人街进行。而这次我们是应对方国家领导人的要求,创建了可以说是‘一带一路’新时代的中医药中心。这从一定意义上承认了我们中医药的合法性,标志着我们进入了对方正规的医院。这也是中国卫生领域响应‘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的第一个行动。”

  此后,中医药管理局通过实施中医药国际专项,还支持了包括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等有实力的国内中医药机构分别在吉尔吉斯斯坦、法国、马拉维共和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卢森堡、俄罗斯以及中东欧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其他9个中医药中心。目前,上述中心已经在场地建设、医生选派、当地药品注册、中医药文化宣传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部分中心开始正常运转,并吸引了大批当地患者。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中医药的“走出去”最终需要依赖对方国家民众的接受。令人振奋的是,世界各国的民众对于中医药的认可度也在逐渐提高。“欧洲民众普通对针灸、中医的接受程度很高,中国人忌讳的一些情况,欧洲人反而不在意。”国家级名老中医、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副所长吴中朝介绍说,比如,中国女性怀孕前后忌讳针灸调理,但欧洲人在备孕、怀孕过程中和生产后,都很信任针灸,接受程度很高。

  “在古巴人眼里,如果得了病连中医都治不好,那就真的没救了。”在2017年1月3日举行的“第二届中医药的国际化论坛”上,中国前驻古巴大使徐贻聪的一番话,引发现场一片会心的笑声。这会心的笑,传递出人们对中医药的自信。第四次中国国家形象全球调查显示,中医药被认为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元素。

  因此,让民间先“走出去”,用民间合作来促进官方合作被中医药管理局认为是一条可行的大道。近年来,中医药管理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人才培养、传染病防治等领域开展了务实合作,于文明介绍道:“我们在吉尔吉斯斯坦开设了岐黄中医中心;承办了吉尔吉斯斯坦中医药技术人员培训班等5个中医药援外培训班,为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尼泊尔、印度等29个国家培训了136名中医药人员;举办了广西—东盟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生产培训项目培训班、亚太地区中医小儿推拿保健及医疗研修班,为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等10国培训了58名中医药人员;另外,我们继续与柬埔寨等东盟国家就疟疾等传染病的防治开展交流与合作……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民间交流的方式来带动官方的合作,最终通过官方合作来破除影响中医药走出去的壁垒。”

  锋芒锉钝,中医药“走出去”的难言之殇

  随着近年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方面展露出西医药所不及的“身手”,世界各国开始对中医药有了新的认识。于文明表示:“SARS爆发的时候,中医药发挥了重大作用。另外,最近几年出现了超级细菌和超级病毒之后,各国也对中医药有了新的期望。尤其是2015年,屠呦呦教授因发现青蒿素而获得诺贝尔医学奖,使得西方对中医药价值的理解达到了新的高度。这种认可不单纯是普通民众的认可,而且还是西方科学家、医生对中医的理解。”

  然而,中医药“走出去”仍然困难重重。世界范围内,目前是以西方医学为主导,中医药基本处于补充地位。在众多障碍中,首当其冲的便是文化背景和理论体系的差异。其中,中医药的翻译便是个典型案例。目前科学界公认的传统中医药翻译为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但在西医理念中,只有生病才会服“药”,无病服药反而会有损健康。不少中国药企在推广中医药时,由于忽视了中西方对“药”理解上的文化差异,推广效果打了不少折扣。

  其次,有关中医角色定位也是中医“走出去”的一大问题。中国中医科学院常务副院长、世界针联主席、中国针灸学会会长刘保延表示,目前,中医在国外往往被视为替代医学,在很多国家尚未得到应有的“名分”。由于中医在国外大多是个体诊所,以中医为主题的国际课题也较少,又缺乏高质量的研究数据,中医就容易被认定为“伪科学”。

  近年来,世界对中医药的看法有所改观。2009年,中国动议并促成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并陆续制定颁布10余项中医药国际标准,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首次纳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11)。2011年,《本草纲目》和《黄帝内经》被列入“世界记忆名录”。然而,这些进展并不能消除中医药国际化的障碍。例如,欧洲国家对于中草药的使用还是十分谨慎,特别是2004年《欧盟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规定生效后,很多中药由于缺乏合法的药品身份,只能作为保健食品或食品添加剂销售。

  对此,于文明总结出中医药“走出去”所面临的三大问题:“目前,西方国家还没有完全从法律层面上承认中医药的合法性;其次,中医药在这些国家的医疗保险体系里面,没有得到国家报销的资格;再则,中医服务人员的从业资质也没有得到认可。随着我们与相关国家的政府间谈判的进行以及外国人对于中医药科学认识的提高,这些困局才有可能逐步破解。”

  破局突围,拥抱“一带一路”利好

  中医药走出去,至少需要“过五关”:法律关、资金关、标准关、文化关、市场关。这其中,法律关和标准关可以说是重中之重,也是于文明所总结的困局所在。但他也指出,中医药在中国的地位也曾经十分尴尬。“虽然之前也曾有出台过《药品法》和《医师法》,但是缺少一部专门规范中医药发展的法律。”随着2016年12月25日,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这个遗憾终于弥补上了。“《中医药法》对中医药医疗服务、科学价值、产业发展规划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规范和评价,能让外国对中医药在中国的合法地位和价值有更深刻的认识。另外,这也是一套适合中国国情与中医药学科特点的法律,能在我们与外国进行交流合作时,对中医药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除了在中国合法性的确立之外,中医药的标准体系也日臻完善。据《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统计,中医药的标准数量目前已达到649项,其中国家标准由27项增长到36项,行业标准及行业团体标准由209项增至613项。但是于文明强调,中医药的标准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希望,中国主导确立的中医药标准能够成为世界共识和各个国家卫生、医药人员的共识,但是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现状,我们也不能够完全要求别的国家完全按照我们的标准来制定法律,所以中医药的‘走出去’是以多种模式、多种方式来进行的。中医药的‘走出去’除了学科认定和制定标准的技术问题之外,还存在政治和经济利益问题,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政府、卫生、药政、医保管理部门的合作,需要我们积极参与政府间谈判。”

  迄今为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经参与了中美经济对话、中英财经对话、中欧经济对话,以争取中医药“走出去”的市场准入地位,同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关注重点。“目前,我们正在参与中国—东盟升级版、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升级版、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升级版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CP)、中国—海合会、中国—格鲁吉亚、中国—马尔代夫等谈判,希望能扩大中医药在上述国家和地区市场的服务出口。”于文明表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谈判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据统计,2015年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承认中药药品身份的国家和地区正在增加,这些市场对中药的需求增长较快,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2017年,中医的国际化进程迎来了又一个纲领性文件。1月1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了《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要求到2020年,中医药“一带一路”全方位合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与沿线国家合作建设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颁布2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注册100种中药产品,建设50家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示范基地等,进而使医药医疗与养生保健的价值被沿线民众广泛认可,让更多沿线国家承认中医药的法律地位。

  谈到未来,于文明显得雄心勃勃。“下一步,我们要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中医药及传统医学需求与合作基础,实施一批有影响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标准化、服务贸易等示范项目;此外,我们也要通过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合作,制定颁布中医药技术、信息、术语、服务、专用产品设备等相关国际标准;另外,我们还将积极扶植和鼓励中医药企业在海外建立研究基地、营销网络,扩大中药贸易,拓展国外的中药市场。我相信,‘一带一路’不仅会为中医药发展创造更广阔的平台,更会让世界各国人民充分享受到中医药带给他们的健康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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