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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越南国际产能合作

2018-06-06      

撰文/赵 静 常非凡

 

  越南位于中南半岛东南端,三面环海,自然环境优越,资源矿产丰富,其中煤炭、铁矿、铝土矿、铜矿、稀土等储量丰富。近年来越南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增长,要素成本较具优势,营商环境逐步改善,我国对越贸易与直接投资总体呈稳步增长态势。2015年双边贸易达959.66亿美元,比上年度增长14.74%,是我国在东盟内第一大贸易伙伴。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访越期间,在两国领导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越南工业贸易部签署《关于促进产能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6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越南工业贸易部签署《关于中越产能合作项目清单的谅解备忘录》。为推动落实上述文件,中方专门成立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和越南工贸部国际司牵头的中越产能合作工作组。

 

  中越产能合作现状

  中越产能合作依托着现有双边合作机制下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产能合作增长速度较快。在中越两党两国关系全面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与越南产能与投资合作增长速度较快,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6年,我在越投资项目1354个,投资额104.3亿美元。而2017年前7个月,中国赴越企业投资金额达16.2亿美元,同比增长103.9%,在对越投资国家和地区中排第四位。2016年广西与越南贸易额达240亿元,占中越双边贸易额的三分之一,越南已连续多年成为广西最大的贸易伙伴,是广西在东盟最主要的投资目的地。广西作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成为中国企业走向越南、越南企业到中国投资的重要跳板。

  产能合作方式多样。我国与越南产能合作的方式日益多样化。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采用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BOT(Buli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模式方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公共私营合作制)、并购、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我企业的资金、技术优势,在维护传统的EPC、BOT等合作形式上,积极探索PPP、BOO(Building-Owning-Operation,建设、拥有、运营)等新的合作形式,提高产能合作水平。这与越南本国法规变动有很大关系。2005年越南通过的《投资法》,对外商和国内投资实行统一管理,外国投资者可以在法律不禁止的行业和领域进行投资,可以选择按BOO、BOT、BTO(Build TO Order,即订单生产)和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等投资方式或者独资、合资、并购等方式进行投资。并且,PPP项目的投资人还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土地租金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投资者可免税进口越南国内未能生产或已能生产但未能满足质量和配套要求的原料、物资和设备。此外,投资者可免交土地租金,可将与土地使用权相连的财产作为抵押,向信贷机构申请贷款。外国投资人的利润汇出不受任何限制。以上均促进了我国与越南产能合作方式的多样化及总体水平的提高。

  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越南以产能合作示范园区和跨境合作区为抓手积极提供中越产能合作水平。以云中工业园区、龙江工业园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工业园区的成功兴建,吸引了大批中越企业竞相进驻,为中越推进产能合作的提供了有效示范。

  多种优势产业走出去。当前中国在越南开展跨国产能合作的产业,既有以轻工、家电、纺织服装为主的传统优势产业,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为主的富余产能优势产业,又有以电力设备、工程机械、通信设备为主的装备制造优势产业。优势产业的“走出去”还带动了国内优势行业的相关技术和标准“走出去”,有利于提升中国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

  国企、港企、民企走出去。企业是产能合作的主体,中央企业一直是“走出去”主要力量。在中越产能合作项目中,更有央企和港企牵手合作的里程碑项目。2017年7月5日,香港新华集团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在越南胡志明市正式签约“新华明珠”房地产项目,开启了港企与央企携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新里程。

  在“一带一路”倡议引导下,众多民营企业也纷纷参与中越跨国产能合作。比如,恒兴集团于2005年即开始在越南宣光投资,参与越南经济建设。其在越南投资的宣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越南第三条集矿山开采、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轧钢在内的长流程钢铁生产线,解决当地就业超过1000人,成为宣光省最大的企业。宣钢公司及投资人柯希平先生结合越南经济高速增长需求,全力打造一支以技术、运营人才为主体的高素质生产经营团队,为越南的工业、民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节能、环保、长寿命、工程化的绿色钢材整体服务。

 

  中越产能合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中越产能合作取得了不少进展,我们也应注意到,中越产能合作中,尚存在着一些问题及困境。

  人工成本上升及竞争压力。除了文化冲击、水土不服等海外投资的常规性问题,随着越南引进外资的日益规范,中国企业进入越南市场的门槛也在逐步提高。随着越南的“革新开放”步伐日益加快,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进入越南市场,也让中国企业面临更激烈的竞争。如今,中国的电子企业、产业园进入越南市场,都面对着日本、韩国等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除此之外,虽然工资相比中国仍然偏低,但越南的人工成本已经进入快速增长的通道。官方数据显示,目前越南工人工资为250美元/人/月左右,并且以每年10%-11%的速度在增长。

  征地难关。中企目前去越南投资热情高涨,需求旺盛,但不少项目遇到了征地困难,导致工程延期。以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下称“海防工业园”)为例,该园区从2007年开始征地,到2016年8月才拿到地,由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海防工业园”正式拿下土地使用权,历时近5年。这是继龙江工业园之后,中国在越南设立的第二个产业园区。海防工业园曾经做过的多次企业储备,也皆因土地延迟给付而前功尽弃。不少储备企业都已经进驻到其他园区,或者在越南自建厂房。这与越南本国土地私有化及政府效率低下有很大关系。

 

  境外各类政策风险

  第一,政治风险。其中包括了由货币不可自由兑换及汇率波动可能引起货币风险、国家征收及政府违约等风险。

  第二,法律与政策变动风险。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PPP项目周期长,越南法律与政策变化风险较大,由于法律、政策的改变会给外国投资商的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第三,经济风险。越南经济形势的变动可能导致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收入风险、运营风险等,进而可能导致PPP项目失败。

  第四,建设风险。由于越南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项目征地存在较大困难,且劳动力素质不高,以及原料、物资和设备供应短缺,均可导致项目面临无法按时完工、成本超支或建设质量不达标等建设风险。

  第五,环境风险。尽管中国“走出去”的产能都是优质产能,并非淘汰的落后产能,短期内我国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钢铁、水泥、建材、化工等产业,转移到工业化程度较低的越南等国家受到欢迎,但是长期内潜藏着巨大的环境保护风险。我国重化工业跨国产能合作应警惕因侥幸心理引发环保纠纷问题。

  如何解决这一些列的问题和风险?以中越产能合作工作组为平台,加强与越方在规划和政策层面的沟通,探讨优化和扩大合作领域,以及如何进一步发挥好两国地方在产能合作中的作用。同时,推动重点行业间交流以及行业技术标准对接和资质互认,为双方企业开展产能合作创造更好的条件。

  按照企业主体、市场主导、商业原则、国际惯例的原则,不断深化中越产能合作。政府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在投资准入、行政审批、工商税务等方面不断优化政策,搭建合作平台,推动现有产能合作项目的落实。企业要精准对接越南的实际需求,发挥中国产能和装备优势,开展直接投资、工程承包、装备贸易等务实合作,促进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中越双方相关部门应加强交流合作,营造更好的投资政策环境。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涵,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各方为产能合作提供有力支持。针对在越南投资的各类风险,企业可针对不同的风险通过购买保险、购买金融衍生产品、投资换资源、与国际知名的多边机构或企业合作、与当地企业合作、尽量参与越南议会等高级权力机关通过的项目等途径,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影响。鼓励有实力有规模的咨询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在中越产能合作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赵 静: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副研究员、博士,常非凡: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实业发展处负责人、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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