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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 共建“一带一路”发展的底色

2022-07-27      

撰文/王媛
  2019年4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强调,要“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积极同各国一道打造‘绿色丝绸之路’”,共建“绿色丝路”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政策基础

  绿色发展有关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要求,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2016年出台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设置“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化建设”专章,对国内十三五时期“一带一路”绿色生态环保工作提出总体指导要求。2017年,环境保护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就生态环保合作全面支撑“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作出详细部署,明确了“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路线图。

  引导从严从高对接国际绿色环保标准规则。早在2013年,商务部和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就倡导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了解并遵守东道国环保政策法规,研究和借鉴国际环保原则、标准和惯例。

  2021年7月,两部门再次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鼓励企业超越东道国法规要求、向更高标准国际规则对标,从严从细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生产的具体措施要求。2022年1月,两部门对《环保指南》进行修订,鼓励项目采用国际通行标准或中国更严标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分阶段予以全面建设发展指导。2017年,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加强交流和宣传、保障投资活动生态环境安全、搭建绿色合作平台、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地方优势等方面作出了详细安排,强调将生态环保全方位全过程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当前,在“一带一路”建设从“大写意”向“工笔画”阶段转变的关键时期,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为下一阶段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等三方面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对高质量完成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绿色能源合作、绿色交通合作等15项重点任务做出具体要求。

  增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能力

  筑牢数据底座,促进生态环保知识共享。“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已汇集 30 多个共建国家的基础环境信息、标准、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等,以及 30 多个国际权威平台公开的 200 余项指标数据,完成全球大气环境、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和水环境等专题指标数据的集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相关部门、企业、智库及民众等提供环境与发展有关政策、标准、技术等信息。同时,平台有关出版物、网站等媒体,积累了大量绿色技术及共建国家案例,可供后续绿色发展实践参考借鉴,有力推动了共建国家环境知识数据集成共享。

  畅通交流渠道,推动环保技术协同转化。生态环境部与深圳市政府共建“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作为我国与共建国开展环保产业国际合作的高端实体平台,服务环境技术交流转移,带动产业优势资源集聚、探索技术交流与转移创新模式,开展环保产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托平台实施的中国—老挝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示范项目、柬埔寨污水处理设备援助项目等,推动了绿色低碳技术在共建国家的落地转化。

  派送绿色使者,提升绿色发展人才素养。援外培训已成为搭建环保协同治理桥梁、增进民心相通的重要抓手。2011年,我国启动中国—东盟绿色使者计划,成为我国探索开展南南环境合作、推动区域环保能力建设、促进区域可持续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平台。2016年,该计划升级为“绿色丝路使者计划”。目前已培训120多个国家的环境官员、研究学者和技术人员3000余人次,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誉为“南南合作典范”。

  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合作

  推动国际绿色智库研究合作。深化推进“一带一路”在环境科技领域的合作。2018年12月,在生态环境部支持下,同济大学发起并成立“‘一带一路’环境学院院长联盟”,加强沿线国家环境学院相关学科合作交流。联盟达成并签订了数项科研与教学合作协议,涉及水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管理、可持续城市规划等方面。

  2020年12月,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建设“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领域的高端国际智库,全面支撑绿色联盟工作,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题研讨和联合研究,发布《“一带一路”绿色能源与环境》《“一带一路”绿色供应链指数》《“一带一路”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及影响分析》等成果报告。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中国聚焦“减缓”“适应”两大领域,多措并举整合国内国际多渠道资源,帮助和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主动应对气候变化。2011年,中国设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与36个国家签署41份合作文件。2015 年,中国宣布在发展中国家开展 10 个低碳示范区、100 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1000 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十百千”项目,帮助老挝、斐济、肯尼亚、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等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截至2020年底,中国已与35个发展中国家签署39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时,积极在华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能力建设项目,累计举办200余期气候变化和生态环保主题研修项目,为有关国家培训达5000余人次。

  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融资合作。绿色理念正逐步渗透融入国际基础设施共建全过程。通过政策引导、树立样板工程标杆、推广绿色节能理念等,中国已初步形成基于绿色基础设施理念的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系统性方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中老铁路和肯尼亚的蒙内铁路为代表的共建项目,注重在设计阶段合理选址选线,降低对生态敏感脆弱区的影响,为野生动物修建“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是减少施工过程对自然影响的范例。

  中方践行绿色发展承诺,大力推广清洁能源。2020 年,在中国对“一带一路”能源基础设施的总投入中,对清洁能源的投资已超过一半。2021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在投资贸易中,强调生态文明理念,引导投资者支持东道国绿色低碳转型。《“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企业及金融机构应用手册》(2021),将推动“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减少项目生态环境风险的“1套项目分级分类体系”和 “9条建议”,有机嵌入到合作共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向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的中国智慧,不仅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也将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迈进。

  王媛: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智慧低碳发展部城市场景实验室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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