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决定》对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作出部署,明确提出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宏观经济治理是对宏观调控理念与思路的重要创新。新时代以来,我国充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政、货币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经济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是党中央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最新理念,也是中国特色宏观治理的又一重要理论成果。《决定》强调“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提出了“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要求,有助于促进各项政策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继而转化为有效的经济增长率。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实现政策体系高效协同的枢纽环节。《决定》对财税体制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和规划,在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民生、防范财政风险以及推动国际经济合作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从多个维度部署发力,强调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在顶层设计上,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在金融监管上,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在金融服务上,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等,锚定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金融强国建设。
从全局出发、从系统出发,在多重治理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实现相向发力,是宏观经济治理的基本方法论。下一步,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加强从政策制定到执行全链条管理,强化结构政策、增长政策与稳定政策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我国宏观经济治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