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要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决定》就“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要求。
良法善治,民之所盼。《决定》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
《决定》在相关部分明确提出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督法、监察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等重要立法修法任务。
确保执法司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决定》明确要求“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同时,《决定》提出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等。
新征程上,落实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要求,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